隐私政策
青山商事株式会社根据(以下简称“本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称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
1.隐私观念
本公司为了顺利开展本公司的业务,取得并利用了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出生年月日、电子邮件地址、个人识别码等信息(以下称为“个人信息”。)。
在遵守适用于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同时,要彻底告知员工遵守和正确处理一般认为公平合理的个人信息的惯例。
另外,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篡改等,采取必要的对策进行适当的管理。
我们承认正确保护这些个人信息是一项重大责任,并处理个人信息以履行这一责任。
2.用途等
<关于购买本公司商品的顾客的个人信息>
- 为了接受订货及发送商品、资料等
- 为了进行与商品购买相关的发票处理以及收款管理
- 用于买方管理
- 为了管理本公司实施的各种活动的应征者、向中奖者发送奖品以及实施各种联络
- 为了向购买者和活动的应征者介绍本公司的新商品和活动实施等,通过直接邮件、电子邮件、电话等进行联络
- 处理各种问题
- 为了提高对咨询的响应质量而实施录音
<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所属人员的个人信息>
- 为了根据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合同和法律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为了本公司业务的妥当顺利地进行
- 聘用后用于人事和劳务工作
<招聘申请人>
- 为了本公司的录用选拔
- 联系应征者
- 聘用后用于人事和劳务工作
<股东身份>
- 依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关于股东的地位,本公司为了提供各种便利
- 在股东和公司的关系中,从社团的成员和社团的观点出发,为了实施为了使双方的关系顺利进行的各种方案,
- 为了股东的管理,根据各种法律规定的规定基准制作股东数据等。
<活动中的内定者,外部专家,股东等的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根据法律,将招聘活动中的内定者,外部专家,股东等的个人号码记录在支付记录等文件中,并提交给行政机构等。
此外,除了上述目的外,您可能会将其用作无法识别个人的统计数据。
本公司为了使业务顺利进行,有时会委托一部分业务,并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业务委托方提供个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与这些业务委托方签订有关处理的合同,并进行适当的监督。
3.关于共同使用
关于前款中的<关于购买本公司商品的顾客的个人信息>,在使用目的范围内,按照下列事项共同使用。
1.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项目
- ·有关联系人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 ·关于本公司商品的购买履历的信息
- ·本公司实施的问卷调查等的回答内容
2.共同利用者的范围
3.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 ·为了实施以新商品和活动实施等为目的的直接邮件、电子邮件的发送、电话等的联络。
4.对该个人数据的管理负有责任的人的名称
- ·共同使用的管理负责人是本公司的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4.向第三方披露和提供
本公司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提供个人信息,但“2.使用目的等”中记载的向业务委托方提供的情况以及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 客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在统计数据等无法识别本人的状态下公开、提供的情况
- 根据法律要求披露和提供
- 为保护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而必要,且难以得到顾客的同意的情况下,
- 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等在实施公共事务时需要协助的情况下,通过取得顾客的同意可能会对该事务的执行造成障碍的情况
5.用于使用目的的通知/披露
关于本公司拥有的个人数据,如果希望通知、公开客户自己的信息使用目的,在确认提出申请的人是本人的基础上,在合理的时间和范围内给予答复。
6.更正、添加或删除
关于本公司拥有的个人数据,希望对客户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正、追加或删除时,在确认提出申请的人是本人的基础上,如果能够确认本公司拥有的个人数据有错误、不属实的理由,在合理的期间和范围内对信息进行修正、追加或删除。
7.停止使用或删除,停止提供
关于本公司拥有的个人数据,希望停止使用或删除、提供客户自己的信息时,在确认提出申请的人是本人的基础上,在能够确认是通过目的外使用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理由的情况下,以及能够确认未经本人同意向第三者提供的理由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期间和范围内停止使用或删除。
8.有关安全管理措施的事项
在取得、利用、保存、提供、删除、废弃等各个阶段,规定了有关处理方法、责任者、负责人及其职责等个人信息处理等的管理措施。
1.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 ·在设置处理个人信息相关负责人的同时,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从业人员以及该从业人员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在掌握违反法律和处理规定的事实或征兆时,向负责人报告完善联络体制。
2.人身安全管理措施
3.物理安全控制措施
- ·实施防止处理个人信息的机器、电子媒体以及文件等被盗或丢失等的措施
4.技术安全控制措施
- ·引入了一种机制来保护处理个人信息的设备免受外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未经授权的软件
9.公开等的受理方法·窗口
关于本公司拥有的个人数据的个人信息的咨询,通过以下方法受理。
另外,不根据这个受理方法进行公开等的要求可能会有不能接受的情况,请谅解。
1.受理手续
请通过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地址申请。
我们不接受您直接来公司的申请,请您谅解。
关于受理手续的详细情况,我们会在您提出申请时告知您,按照以下方法在确认是本人 (或代理人) 的基础上,通过书面交付或其他方法进行回答。另外,根据您的申请内容,有时会提交本公司规定的申请文件。
※无论哪种情况,请务必附上本人的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提出申请。
【咨询窗口】
洋装青山
〒721-8556
广岛县福山市王子町1-3-5
青山商事株式会社西服青山客户咨询室
电话:084-975-3939
※本公司的营业时间为平日的上午10时到下午17时 (但是,周日、1月1~1月3日除外)。
电子邮件:
blueinfo@aoyama-syouji.co.jp
2.佣金
公开客人的个人信息时,有时会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征收方法会在申请时通知您。
3.以下情况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要求,敬请谅解。
- ·无法确认本人的情况
- ·如果没有收到索赔信息
- ·由于信息的公开等,有可能损害本人或者第三者的生命、财产、身体以及其他权利利益的情况。
- ·由于信息的公开等,可能会对本公司业务的适当实施带来明显的障碍。
- ·公开信息等违反法令的情况
10.投诉受理方法和窗口
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处理的投诉,由各 (咨询窗口) 受理。
11.关于修改隐私政策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修改此隐私政策。修改后,适用修改后的最新版本。